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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戏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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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悲剧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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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的平静心情发展到犯罪后的良心谴责的距离;二、从一个幸福的人的骄傲自信发展到可怕的毁灭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在生活中应该是极为漫长的,但戏剧情节却要在短短几小时内令人信服又令人感动地走完,因此,戏剧情节的完整性必然地表现为概括性和集中性;
    “诗意”。这是戏剧与历史的区别所在。由于悲剧以历史剧为多,因此与历史的区别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它的一个最易遇到的特殊问题。席勒的基本观点,与狄德罗、莱辛相一致,也就是应该着眼于艺术,而不是历史。他说:“悲剧的目的是诗意的目的”,“悲剧诗人顾名思义,只负责使人感动、使人快乐”。由此,他认为历史剧的作者有自由、有权利、有责任使历史真实服从诗意。他说,历史剧“倘若经受不起艺术的考验,不管服装如何丝毫不差,民族性格和时代特点如何正确无误,仍然是平庸的悲剧”;
    “人”。悲剧写人,写受苦的人,这似乎无须赘述了。但席勒却一再提醒人们:“只有在‘人’这个字的全部意义上的人,才能作为受苦的对象。”这种人不是超尘脱俗的人杰,人杰站得太高、看得太穿,因此不会产生真切的痛苦;也不是那种没有道德约束和情感控制的人,这种人心中没有支柱,失去理性,产生的痛苦也会肆洋一片而令人厌恶。席勒指出,悲剧作家特别喜欢寻找“善恶交织的性格”、“介乎完全堕落和完美无缺的人物之间”的人作为悲剧主人公;
    “同情”。这是以上种种特征交相结合而达到的最终目的,也是最能体现悲剧独特性的目的。因此席勒认为,这也是一支标尺:悲剧作家

三、悲剧的情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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