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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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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乐瑶,神情忽然有些不自在,不过仍是礼貌而疏离地道了谢。
    乐瑶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签字本,拿在手上晃了晃,笑道:“这个忙不白帮,颂仪姐得给我签个名才行。”
    李颂仪不禁笑了,“可以,这总好过被一堆记者追着跑。”
    二话不说,李颂仪接过她手上的笔纸,潇洒利落地签下自己大名。
    间隙,她趁机打量乐瑶——只见她一头黑色秀发披在肩头,年轻的面孔白皙柔美,穿着一件宽松的灰色卫衣和牛仔小脚裤,脚上是一双设计感十足的灰色棉袜和卡通帆布鞋,看似随意却都是精心搭配过的。
    李颂仪最喜欢乐瑶的眼睛——亮晶晶的,还未经岁月打磨;透出的从容和我行我素与实际年龄完全不符——就比如,方才自己明明对她有点尖刻,但想要的签名还是照拿不误。
    这一点,和二十岁的自己太像了。
    首映礼前,乐瑶便已看过场地。她凭记忆带路,十分顺利。在李颂仪一只脚已踏上保姆车、即将要踏另一只时,突然杀出一个程咬金——高阳。
    “颂仪姐,”一声高呼传来,只见高阳迈着大长腿跑过来,“我听乐瑶说你要走了?你不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李颂仪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神采奕奕的素颜:“饭就不吃了,电影很好看,继续加油。”说着,她转身上车,动作干脆利落。
    高阳本来想多说几句,但见李颂仪并无此意,也只能匆忙地说:“好!我一定加油!”说罢,还冲她眨了眨眼。
    高阳的眉眼生得尤其好看,整张面孔英俊而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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