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返回户籍所在地时,需接受离境审查。
5.在南岛参与经营的奴妓都不可以私自在南岛各区域间流动,只允许在自己服务的区域活动。训练、生产、经营等按就近原则执行。违者“犯婢”1年,罚10000绵鸿币,电击5下,鞭15下,禁食3-5次,每次2-4天,禁食期内,只准饮精饮尿,不准饮水,每次禁食后,再进行48-72小时SM刑罚,16-36小时肉便器刑罚。如须流动,须经过相关奴妓托管部门同意。
6.在北岛参与侍奉的奴妓只允许在其侍奉的场所/府邸活动,训练、生产等按附近原则执行。违者“犯婢”1年,罚10000绵鸿币,电击5下,鞭15下,禁食3-5次,每次2-4天,禁食期内,只准饮精饮尿,不准饮水,每次禁食后,再进行48-72小时SM刑罚,16-36小时肉便器刑罚。如须流动,须经过相关奴妓托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