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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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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郑芝龙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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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却已是郑芝龙的左膀右臂,深得郑芝龙的信赖。
    此次郑芝龙唤他来致远园议事,便是为了答复朝廷一事。
    一个月前,郑芝龙的长子郑森(郑成功)写了一封家书派人送来福建。这封家书可不仅仅是问安这么简单,郑森委婉的表示天子希望和郑家联合成立一个皇明贸易商会。
    皇明贸易商会直属于朝廷,由郑家负责具体运作。挂靠在皇明贸易商会名下的船只都可以用朝廷官船的名义走海经商,不需要再向朝廷缴纳海税。
    走海经商利润所得,朝廷和郑家平分。
    郑森同时指出,郑家可以对外售卖入会权,别的海商想要加入皇明贸易商会可以直接向郑家付一笔钱,至于这笔钱是多少,朝廷不会过问。
    当然,朝廷也可以出售入会权,最终按照入股多少分红。
    这无疑给了郑家极大的权力,郑芝龙甚至获得了垄断闽海商贸的特权。
    不过郑芝龙却没有立即答应下来。
    毕竟现在他已经是福建的绝对实权者,海税收多收少全在他一句话。
    收缴的海税当然要上缴一部分至朝廷,但上缴多少同样也是看他的心情。
    他的心情好了,就给朝廷多一些银子。他的心情差了,就给朝廷少一些银子。
    要是成立了皇明贸易商会,至少理论上要给朝廷让出一半的利润。
    这是傻子才会做的事。
    好在天子是让郑森以家书的名义把这层意思隐晦的表露给郑芝龙,这样郑芝龙即使没有立即做出回应,天子面子上也不会太难看。


第六十三章 郑芝龙动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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