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官员犯了贪污罪,他家里条件不大好,上有老母下有弱子。那他的家庭条件不能做为量刑的依据,应该怎么判就要怎么判。这就是法律是刚性的意思。
但如果这个官员被判流刑,那就可以适当考虑,让他流放的地点距家人近一些,方便家人探视。这就是法理不外乎人情。
至于法律的弹性的问题,他认为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法律有弹性的话,弹性应该在哪里呢?对谁有弹性呢?有了弹性,那么各级官吏就会有施展权力的机会,也许同一件案子,两个官吏来判的话,因为弹性的不同,导致两个判决大相径庭,这样的话,法律还有什么尊严,不是和笑话一样吗?而且这还会导致大量的贪污腐败行为发生。
最后他强调,法律惩戒的是事不是人,法律和道德不是一回事,平日的好人坏人是道德标准,不能用道德代替法律。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的要求要比法律高。
啸启先生因为经常在周报上发表读者来信,已经成了一个颇受关注的较有影响力的人物。他的信件发表后,很多人开始仔细地思考,认真地领会他话里的意思,有很多人写信表示自己看了啸启先生的来信后,若有所悟。
朱由校也知道,改变人的某些想法很难,也许永远也改变不了。但这是明朝,不是后世,士子们还是愿意独立思考的,你说的有道理,他们也是会信服的,至少不会象后世一样,直接就是“我就觉得什么什么是好的,什么什么是坏的”,连理由都不用摆。
而这时的辽东局势,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了。天启四年的冬天,努尔
第八十一章 想法的改变(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