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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fam/OFC】父子五人四个姓氏是否过于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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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的唯一选择。此人得知我要把画卖掉,非常高兴,但他不愿意来哥谭,想在纽约或者华盛顿交易。我们掰扯了半天,他终于同意折中办法,和我约在离哥谭不远的布鲁德海文。
    而那里也正好是我有意迁居的城市……之一。
    我来哥谭时置办的家当大多是二手,都陆陆续续卖了,杰森那一箱子东西被我捐到了慈善商店。打包过程痛苦又漫长,折腾了将近一周,家里肉眼可见地变空,沙发桌椅床都卖掉了,只有卧室留了一张破床垫。
    以我没去过多少地方的经验来说,哥谭是一个奇怪而迷人的城市,来的时候战战兢兢,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开心,要走的时候却有点莫名不舍。
    这里的人也一样。
    布鲁斯和提姆肯定知道辞职的事,但都没有联系我,杰森知不知情不好说,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过面了。唯一一个来找我的是红罗宾,他对我空得如同被洗劫过的房间视而不见,而是非常突兀地问我,为什么没有带走那盆黄色月季花。
    “不为什么呀,”我站在阳台上,漫不经心拨拉外卖纸盒里剩下的胡萝卜丝,“本来就不是我的花,月月都开花的,我摘两朵怎么了?难不成还要负什么责任?”
    红罗宾似乎不太高兴,沉默地蹲在我的阳台护栏上。
    我当初是说看到花就想到他,那我要是说看到月亮呢?还要把月亮摘下来抱走吗?
    人就是这么贪心,自己可以来者不拒,非要别人情有独钟。
    “没什么事就走吧,”我乏味地摆摆手,“祝你和你的城市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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