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因是早有共识之事反而着墨不多。
接下来就是对宇文融籍田括户的分析,这一部分柳轻候同样着墨不多,写法上更是纯以数据说话,籍田括户以来成效几何?可为朝廷增加岁入多少?可为朝廷增加徭役多少?一切以户部主官奏章中的官方数据为准,不妄言,不妄猜。
最终柳轻候策论的重头放在了最后一个部分,也就是查漏补缺上。在这一部分中他专注于三个问题:
一是关于逃户的去留。在此柳轻候主要的靶子是科禁诸州逃亡制,他认为科禁诸州逃亡制中强调逃户去留必须符合令式规定的要求是对朝廷籍田括户的极大阻碍。
强制遣返大量“据令式不合附者”归还本县,必将遭到逃户的反抗进而给括户带来很大的阻力与困难。
针对这一问题他提出了明确的建言主张:应在唐律的层面给朝廷的籍田括户松绑,应不再强调逃户的去留必须符合有关令式,应允许逃户就地附籍。
二是关于逃户的负担。同样是据科禁诸州逃亡制中规定,逃户附籍者应据令式差科赋敛,只是“免除今年赋租课役”,这种搞法实际是逃户受益极小,自然没有附籍的动力,即便勉强附籍也有极大可能是随后又逃。
因此,柳轻候在策论中极力建言应给予附籍逃户更多的照顾,这些人本就可怜的要死,朝廷也就没必要再与他们争利,要让他们附籍后真正安得了家,落得住户,能够稳定的生产生活,如此才是长治之法。
最后是关于安抚的问题。涉及到土地利益之争的大规模政策推行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波动,在这种情况下
一百零六章 终于考完了(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