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看着南一,毫不留情说道:
“你学过劳动法吗?”
“啊?”南一不知道为什么老板突然说这个。
老板手里还捏着抄手,声色淡然的背起了法条:“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啊?”南一一脸不可思议。
“你现在的行为,是想包了我整个业余时间,来给你当私人厨师呀。”
老板嘴唇轻轻上下翻动,带着点儿痞味儿:“想的挺美。”
“…………”
☆、抄手
南一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为什么一个包抄手的摊儿主会熟练的背出晦涩的法条。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了偷懒不给自己做饭,这家伙连法律武器都使用上了?!
真特妈欺负我法盲是嘛?南一委屈,她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和法律不沾半点边儿。
南一一狠心,一咬牙,一跺脚。
法盲就法盲,她不仅法盲,她还是流氓!
“我不管。”南一用上了她最擅长的流氓招数,“你给我你的微信,我就给你转钱。”
“要不然就不给你钱。”南一理直气壮。
老板抬头惊讶的看着南一,仿佛是震惊于世上还有如此不要颜面的人。
南一笑魇如花,乐的开心,挑衅他:
“小弟弟?”
只见老板脸色瞬间拉了下来,老板声音低沉的重复了一遍:“小弟弟?”
南一被他这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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