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喜色炽到,他顿了片刻才道:“这是自然,放眼整个晋安城应当也没几个不认识宁小姐的。”
第一次见她,那是两年前。她手中拿着糖葫芦,和同伴在街上嬉笑。一身桃色衣裙,母亲曾说桃色虽衬人,但也要相貌生得好肤色白皙的人穿起来才好看。
他第一次见有人将桃色穿的那般好看,不是衣物衬人,反倒是人衬了衣物。那时她笑弯了眼,谢珩觉得她笑的定比她手中的那串糖葫芦还要甜。
他抬起头看向一旁的母亲,指着小姑娘问:“娘亲,那是谁啊?”
“那是宁大人的掌上明珠。”
说完赵氏又叹了口气,“珩儿,别看了。她这样的大小姐跟咱们不会是一路人的。”
她这样的大小姐,他们这般卑微的人连多看一眼都是不配的。
只是这样么……宁瑶心里有些失落,但没关系。她握紧了手心,爹爹教她有话就要直说,不试一下又怎么会知道结果呢。
所以,她再一次直视向面前的人。眼神坚定,开门见山道:“我觉得我对公子生了男女之情,你……你对我有何想法吗?”
她的话过于直白,宁瑶见面前的人沉默了许久。
随后他轻笑一声,“宁小姐,你知道我叫什么吗?知道我是什么出身吗?就来说喜欢我。”
“这些我以后会好好了解的,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你。”宁瑶急忙解释,“自从上次一别,这半个月我都在想你。我觉得我对你就像是夫子说的那个一见钟情,对,就是一见钟情,那个兔子灯我也还好好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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