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熟人——我的第一任女友,陈子宜——她挽着男友的胳膊从楼里有说有笑走出来。我看到了她,她也看见了我,我们两人只是互相微微一笑,就算是打过了招呼。
如今的陈子宜比起刚认识的时候成熟了许多,披肩长发也剪短修成了微蜷的齐耳短发,不变的是她永远开朗的笑容。
我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楼下的咖啡店。当时我正和同事一起下楼买点心,一进门一个女孩就牢牢吸住了我的眼睛。那天的陈子宜一身白衣黑裙的职业装扮,正端着咖啡在一旁和她的同事有说有笑。她的笑容就像夏日迅猛的阳光,穿透了我的外壳,涤荡了所有的阴霾。
在此之前我永远是一张扑克脸,和我共事最久的同事,甚至孙先生也没见我笑过。而那一刻,拿丫头——陈子宜大学没毕业,而且比我小了四岁——的回忆来说,我就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一旁的同事撺掇我追求丫头,因为他从未见过我对女人侧目,直到那一刻。我欣然允诺,并和他打赌一个月之内丫头一定会成为我的女朋友。
实际上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在做了些简单交流,约了两次共餐后,丫头答应做我的女友。之后的日子是我在s市玩的最开心,最疯狂的日子。说来惭愧,打我来s市读书,直到毕业跟孙先生干,满打满算六年,s市我却从来没好好玩过,连著名的景点都没去过。刘子宜说我是工作狂,我也是点头默认。而丫头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我们手牵手吃穿玩尽s市,我和她的合影集里可以看到s市每一处景点,还有一些她所谓的打卡圣地,不留影就不算玩过s市,但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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