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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的子宫(NP)(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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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一、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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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就与他们一起生活,那两人将地板借给他睡,给他破衣服穿,让他扒点长虫的厨余,他也勉强活到今天。
    男孩不太会说话,只能发出一些啊啊唔唔的叫声,或勉强说出几个单词,任谁看见他都要说他是迟缓儿。他身上有各种大大小小莎宾娜和约翰还有约翰的朋友弄出来的伤痕,他们一个心情不好就要拿他解气。几年前,约翰的朋友还曾拿男孩的下体做各种奇怪的实验,在里面入了好几颗大大小小的珠,他为此痛了好几个星期不能上厕所,自此以后,他尽可能把自己搞脏搞臭,动不动就去滚排泄物,跟流浪猫狗混在一起,或好几天不洗澡,这样他们就会被恶心得不想碰他,这才换得了好些时日的安宁。
    他的脸上还有一道很深的疤痕,那是他叁岁时约翰用小刀割出来的,原因是他跌倒哭叫。自感受到性命的威胁以后,男孩就不再哭泣了,他知道,想活,就得闭嘴。
    收到约翰命令,男孩抓起门边的雨伞和破枕头,用爬的爬到外面去,破布衣服又被磨得更烂,他拖着伤腿爬上了车,将枕头垫在屁股下托高自己,拉上车门,转动车钥匙,将雨伞小心翼翼地绑上自己的腿,用伞尖按下他踩不到的油门,熟练地开着赃车离开了。
    这间隐密的建筑位于半山腰,由于此地治安奇差无比,山中又有许多凶险恶兽,即使山景旖旎,也极少人往来。山脚是贫民窟,莎宾娜在那里工作,换得一些生活用品。
    男孩开着车在失修破败的山间公路行驶,开往深山。
    他若不是个处理赃车的高手,约翰和莎宾娜早就把他丢到谷里去了,他并不是真的很明白「赃

二七一、崽子(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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