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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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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明荷泉州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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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提供护航。
    在这个时代,大明处于稳定的小农经济体系,对西方商品需求量很小,而西方国家对丝绸,茶叶,瓷器等明星产品简直趋之若鹜,荷兰人就算是一次赔上三千五百万两,也不甘心放弃大明这个市场,可见东方商品利润之丰厚,简直达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大明天启四年七月二十日,经内阁同意,李沐为大明的全权代表,和荷兰共和国签署了明荷《泉州条约》,这是中华帝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同西方国家缔结的条约,也是荷兰王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按照《泉州条约》的条文,荷兰退出澎湖,琉球群岛和小琉球,等于宣告荷兰殖民者侵占琉球为基地,进而控制大明,日本和朝鲜贸易的计划彻底破产。
    所有荷兰被俘战船交给大明水师,所有在澎湖和小琉球修建的荷兰据点和不动产,转交大明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所有荷兰官兵所用之武器和船上弹药,粮食,补给,转交大明海防舰队。所有荷兰被俘人员将被遣返,受伤人员也会由大明提供医疗和帮助,阵亡者也会入殓后,由荷兰船只带回。
    荷兰支付大明三千五百四十万两白银的战争经费,和十万西班牙金币的战争赔款,其中两千五百万两以现银支付,其他剩余款项以香料群岛十年的贸易收入和五十五艘荷兰商船冲抵。
    所有荷兰商船在远东的活动将接受大明的监督,所有荷兰入境商品将按照律法向东南海关总署缴纳关税。
    同时荷兰获得大明的贸易优先国地位,鼓励大明商人投资荷兰的贸易公司,并因此获得的收入受到海关总署的承认

第一百七十九章 明荷泉州条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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