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路不好走,卖完回来的路上,天快黑了,可我才走了三分之一。当我路过一户人家时,那个胖乎乎的女人邀请我去她家喝水,我没有犹豫就进去了。那个年代,人都爱人。不用担心她会把我卖了,偷走。
她让我在锅炉边热热身,火炉上放着一锅肉骨头,她挑肉多的,给我弄了一碗,让我吃了再走。我可能太饿了,什么都没想就吃了起来。吃完骑上车子就跑了,回到家,天黑的一塌糊涂。把吃肉的事告诉父亲,父亲问我吃肉的地方。我告诉他后,他说他认识哪家人,他的丈夫是当兵的,唐山大地震时,上厕所保住了一条命,回来一直在家。
第二年,我和父亲又路过她家,父亲进去道谢时,干妈告诉父亲,她喜欢我,因为她在赶集时,看到我一个人卖春联特别懂事。自己也没儿子,就想要个姑娘。
父亲还没回答,我就说没问题。那一晚干妈让我和他睡觉,还赶走了她最小的儿子,因为小儿子不是姑娘就送人了。可由于有记忆力,离得近,天天跑回干妈家,赖着不走。
没办法可怜的小儿子才5岁,那晚我请求干妈,我们三个人睡在炕上聊天,我和弟弟就像在那见过一样亲切。
五岁的孩子就和现在我的儿子差不多大,人生中第一次有弟弟。可他后来怎么样了,都不知道。
这是我最有感情的干妈和干弟弟,就见过两次,却惦记了半生。而我照顾亲生妈妈的感觉,就不去见他们。可我妈妈永远不会照顾我的感受,爱没有国度,没有血缘,只有在乎。
谁也不能理解我在幼年,少年时候吃的苦,当然不会懂我对真
第169章 又让人认了干女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