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新生1:“对他来说,喜欢是一件黑白分明的事情。”
卖女大学生去山里当媳妇的人贩子一样,天天在学校里走来走去,专门物色“看起来好骗”的同学来篮球社当经理。而阎一纯,就是第一个被成功拐进来的人。
一路听下来,阎一纯惊讶地发现,原来篮球社经理的工作竟然强度这么大,涉及的人员也相当繁琐。虽然篮球社有一批固定的劳动力可以帮忙,可是经理还是需要投入很多的心力和时间。她不禁问道:“学姐你怎么会想加入篮球社呢?是因为阮学长吗?”
“算是吧,不过也不全是啦,我本来就想加个体育类的社团,只不过想找个我更擅长的体育,游泳啊瑜伽什么的。”
“哇……好羡慕啊,我这种人连走路都能同手同脚,更别说运动了。”
——唔……除了某个在夜间进行的运动。
“别这么说,就是因为不擅长所以更加要运动,不运动只会越来越退化的。”阮娇笑了:“当篮球社的经理呢,不一定要会篮球,但一定要喜欢运动。不然,你怎么能明白他们为什么为了争一颗球争得死去活来呢?”
阎一纯回想起自己看NBA看到睡着,又回忆起自己那不单纯的入社动机,有些不好意思地沉默了。
“我跟你说,我最开始学瑜伽的时候,也是一开始什么动作都做不了。后来我就发现,其实很多动作也不用特意练哪里的肌肉,很多小孩子都能做。我不能做,是因为我在长大的过程中,逐渐失去了自由控制身体的能力。”阮娇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不知道对别人来说是怎样,但对我来说呢,运动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是为了让自己不失去什么。”
听了阮娇的话
20.新生1:“对他来说,喜欢是一件黑白分明的事情。”(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