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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九十九章 王泽荣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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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要遵守这些规定,但是,由于普遍性的原因,这条红线就没有真正的进行落实,现在只是重申而已。虽说是重申,成了立一个专门的工作组就具有极大的针对性,威慑性很强。

    第二个意见是腐了败行为往往就是从建设部门出现,在对建设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上要进行严加管理,定时公示制度必须落到实处,对于公示出来的内容,各级纪检单位要认真核实,出现了问题,首先惩治的是纪检部门。

    在这一条上,王泽荣第一次把纪检部门当成一个受到处罚的部门,一直以来,纪检部门大多数时候都是检查别人,现在在房价的问题上,如果监督不力,同样也要受到处理。

    第三,王泽荣提出,外省人员在南滇购买住房必须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在购房之后五年不得售出。省内人员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五年之后才能出售。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外来炒房团的行为,对于省内的炒房团也有抑制作用。就拿省内的购房看来说,王泽荣认为,购置第二套住房是为了攻变居住环境而为,这种住房短期内是不应该出售的,所以,这样限制,对于真正的住房需求者并没有大的影响,但对于炒房看来说,这就在资金上有了抑制。

    为了限制贷款行为,王泽荣第四个意见是对于第三套房的贷款行为暂时停止。

    第五个意见,王泽荣要求各地从现在开始,不得再搞事业单位的房屋团购行为。

    王泽荣的这五条意见一拿出来,南滇的人们一下子就看以了王泽荣对于抑制房价的决心。

    一条条规定快速出台

第一千二百九十九章 王泽荣的几点意见(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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