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一间房,多么不便。苑梅这么一想,马上觉得不应该,虽说久别胜新婚,人家年纪不轻了,怎么想到这上头去。子范刚走,难道倒已经心理不正常起来了?现代心理学的皮毛她很知道一些,就是不用功。所以她父亲就气她不肯念书——就喜欢她一个人,这样使他失望,中学毕业就跟一个同学的哥哥结婚了,家里非常反对。她从小家里有钱,所以不重视钱,现在可受别了。
要跟子范一块去是免开尊口,他去已经是个意外的机会。
她是感染了战后美国的风气,流行早婚。女孩子背上一只背袋驼着婴儿,天下去得。连男孩子都自动放弃大学学位,不慕荣利,追求平实的生活。
子范本来已经放弃了,找了个事,还不够养家,婚后还是跟父母住。美国也是小夫妇起初还是住在老家里,不过他们不限男家女家。
想不到这时候倒又蹦出这么个机会来。难道还要他放弃一次?仿佛说不过去。
他走了,丢下她一个人吊儿郎当,就连在娘家都不大合适,当她是个大人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想出去找个事做,免得成天没事干,中学毕业生能做的事,婆家通不过,他们面子上下不来。
最气人的是如果没有结婚,正好跟他一块去——她父母求之不得,供给她出国进大学。
这时候只好眼看着弟弟妹妹一个个出去,也不能眼红。
她不是不放心他。但是远在万里外,如果要完全放心,那除非是不爱他,以为他没人要,没有神话里一样美丽的公主会爱上他。
她母亲当初就是跟父亲一块出去的,她还是在外国出世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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