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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