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周游列国的时候捡来的小跟班。
此时此刻,这个小跟班兴奋的承认了不虚此行:“看来那个跑船的,没骗我们呢。”
这一次他们出来,其实也是一次偶然——当时两人因为穷的要活不起了,就一路混到郑国投奔一个故友。
结果路上听说在无尽之海的东面,崛起了一个新的城市叫做布纳斯,所以他们就直接找那故友借了笔路费,跑来了布纳斯……
“人家怎么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何况又是我们自己去打听的,根本不是人家主动讲给我们听的。”男子一副无奈的模样,佯装恼怒呵斥了一下自己的书童。
“哇!老……少爷!看,看那个!那个姐姐好漂亮啊!”看到迎面走来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书童安静了几秒钟之后,又开始欢呼雀跃起来。
说起来,走来的那个姑娘其实也算不得漂亮,只是被衣衫衬托的很有气质而已。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别的城市里走着的女人,那穿的都只能用谨慎保守来形容了。
虽然不像阿拉伯世界的女人一样需要把脑袋整个裹起来,可身上绝对是遮挡的严严实实的。
结果,在布纳斯,这样的装扮彻底被新式的裙装淘汰了——走在布纳斯的大街小巷,绝对有七十年代香港电影的味道了。
至少在时尚这一块,唐陌确实拉高了这个世界的审美标准,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且已经被所有人承认。
如果说,在军火还有其他产业上,还有一些质疑大唐集团的声音存在的话,那在时尚领域,
375男人和书童(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