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就这么定下来好了!下面咱们就商量一下具体的事情吧!”
有了肖天健这句话之后,郑家上下无不顿时欢欣鼓舞了起来,这代表着他们今后非但不会被朝廷打压控制,相反还变相的获得了大中朝官方的新身份,虽然比不得什么地方官的地位,但是这里面蕴含的财富之大,却让他们无不快要口水流一地了。
于是郑芝龙赶紧便和肖天健详细商量起了有关这个贸易公司的具体章程来。
肖天健决定这个公司就定名为“中国海上贸易集团公司”,公司业务是总揽大中朝海上通商贸易,整合大陆上各地外销和进口商业事务。
而这个公司定义为股份制集团公司,大中朝官方对公司控股,占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派员负责监管公司财务,并且对于贸易集团公司的总督以及下面的职员拥有任免权力,总之大中朝国家才是这个贸易集团公司的主导者和控制者,必须要掌握着这个贸易集团公司的行政任免权。
而郑家则以他们的船队以及水手另外投入现银三百万两,作为股本,占有集团公司的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并且由郑芝龙出任第一任贸易集团公司总督,来全面主持公司业务的开展,其余郑家的人则按照其各自的强项,负责其他一些分部门的事务。
另外百分之三十的股权,则面向国内各个海商募集,将其他海商也收纳到公司之内,成为公司的小股东,参与到公司的运营之中。
而公司的资金必须要通过中华银行来进行运转,如此一来,等于是一方面将大量公司资金纳入到了中华银行的监管体系之中,也为中华银行提供了大批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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