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场上的形势看着对刘正越发的不利了,整个圆阵由于不断有士卒受伤,死亡,而缓缓的收缩。
虽然士卒们很勇悍,往往一个倒下,都要拉下数个垫背的。但不可否认,自己的军队正缓缓的处在下风。
但刘正却不气馁,杀戮是最好的练兵手段。越是杀,军队越是精锐。何况,还得钓一条大鱼。
心中不为所动。
数万士卒拼杀的战场,几乎等于是个小型的搅拌机。不断的吞噬着大片大片的士卒。几乎每分每秒都有士卒被杀。
一刻钟后,本七八千人的士卒,只剩下了少少的四五千人。而合围着刘正的三方士卒损失更大。
几乎丢下了一万士卒。而且越是杀,刘正军的反抗就越是强大。损失的士卒就成倍的增加。
杨昂按照这种持续比例算了算,结果让他骇然。这样杀下去,就算是胜了刘正,他的大军恐怕也损伤殆尽了。
“马超你个混蛋,迟早要你好看。”杨昂心中暗骂了一声,随即气急败坏的问身边的传令兵道:“离这里最近的军队还差多久才能赶到。”
在马超拒绝进攻的时候,杨昂心中就感到了不妙。其中最近的城池,距离这里有十几里的距离。四五千的守卒。早知道,一开始的时候,就带上那群守卒了。可恶。
“大约还要一刻钟。”传令兵回答道。
“让那个领兵的快快赶路,早一刻钟有赏,迟一刻钟十军棍。”杨昂恶狠狠道。
“诺。诺。”擦着汗,这名传令兵今天都不知道擦了几次汗了。
皱着眉头,算了算时间。也始终关注着马超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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