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修炼所需的血食就够用了。尽管此时在施术的状态之下,但是卡迪沙心里还是不能控制的暗笑的起来。
“原来,在这人口众多的都市里祭炼飞头降会有这么多的好处,真是出乎自己的预料。等自己练成、屠净那些让自己吃了大亏的家伙们之后,一回到大马,就让师兄和师弟们也到大城市来炼飞头降,这里可是度过最困难的血祭这一关的天堂啊。
说不定就这座城市以后还可以多利用几次,反正刘家那群人的实力够,也能给自己这类人提供足够的保护和设置,想来只要给了他们足够的好处,这里绝对可能优先弄成一个自己巫族的基地。
看来回去后也该考虑将自己的这支巫族整个的迁徙到繁华的城市才行。在见过了刘家这些年经营的成绩后,来自大马的降头师卡迪沙可算是开了眼界,他的一颗心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的安分了。
因为就这两个晚上,出来寻找血食的他发现在这都市里捕获猎物竟是那么的容易,只要到了半夜,看到零星的人出现就可以上去施法捕获,几乎就根本不用顾忌周围会有人看到听到。
就像昨夜,自己在那条稍有些昏暗的街巷捕住那个年轻人时,那个年轻人的惨叫明明就已经被巷尾那个人影听到了,可是那人却不但没有过来看个究竟或是过来帮忙,反而一转身飞快的跑开了。
这种情况在自己的老巢,大马的偏僻乡下怎么可能会发生 ?如果半夜里在路上发生同样的事情,恐怕转眼之间就会有无数的村民提着刀枪棍棒出来收拾自己了,更不用想自己在一夜间连续享用过七个血食后,还敢继续出现在一个地方逗留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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