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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星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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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二节 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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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
    龚莎杨璇。
    杨叔,跟林沐三人。加上陆家明,李云,冯建山和罗青。
    大家合作了半年多,反倒是相熟了。
    李云三人的合约,是当初尘缘直接转过来的。到了六月份就到期了。
    他们跟陆家明不一样,陆家明到了工作室后,是立即换了合约。提高了艺人分成的那种,反正工作室是不靠他那点分成过日子的。
    这时候,自然要跟几人细谈一番,愿意留下,那就好办,不愿留下。自然就尽早寻找接替的人选。
    相处半年多。对于三人的秉性倒是了解了。
    四个字,任劳任怨。
    ……
    经纪公司合约说霸道也行,说无理也罢。
    很多人都觉得,老子红了,想甩开你还不是容易,找好下家就行了。
    可惜,还真不容易。
    但是当初签约的时候,双方是属于志愿签约的。
    也就是说,年限的时间就在那里。你下家拿来一个亿,经纪公司不同意,你也只能干瞪眼。
    哪怕你红透半边天,说让你吃不上饭就吃不上饭。
    想想张x健,一部《齐天大圣》火爆东南亚,在翡翠台,你该拿基本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如果说这个例子有点远。
    近的还有蒋x夫跟唐仁解约,蒋x夫下家都有了,可是唐仁不答应。你拿一个亿都没用,打官司都没关系,随便打,不说谁输谁赢,而且,你还不能私自的接任何的活动,否则,不但违约,还把你利于一个不利的位置,尤其是你还在打官司

第一二二节 杂事(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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