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班有没有签过卖身契的人都站在那儿,合起来足足有二十多位。
这个李班主之前说明了情况,戏班子中有的人算是打杂的,负责全戏班吃喝拉撒,这些人本身是良籍,生活所迫进戏班来当长工,不签卖身契,每月领俸禄,如果新东家不想要的话可以就地遣散,如果留下,按之前的约定发工钱便可。
戏班一共六个这样的人,五男一女,女的是个老寡妇,五十来多,专门负责洗衣服,照顾女眷。
戏子六人有卖身契,十人长约。
这些签卖身契的普遍年岁较小,五人十三到十五岁,余下一个小女孩八岁,三男三女,姿色都颇为不俗,但台姿和应付场面能力不行,戏台上属于跑龙套的角色,其中小女孩是戏班中一对夫妻的孩子,年幼时便签了卖身契在戏班学艺打工。
这些孩子都要等他们二十来岁时才能解约,乐籍的卖身契跟普通卖身契不同,并不干涉婚丧嫁娶,甚至在他们成年后,戏班还会促成其成家,主要在于乐籍婚嫁面窄,二十岁不成婚,官府的罚金还要戏班东家来掏,所以东家巴不得他们早点成婚,甚至多生点“乐二代”来完成内循环。
至于十个长约,三个乐师皆为男子,其余七人则都是戏子,三男四女……三个男戏子也会吹拉弹唱,能临时充当乐师,四女中有二女已成婚,年约二十来岁,都是老夫少妻的组合,丈夫就是戏班中的正式乐师。
剩下二女则没有成婚,其中一人就是刚才见到的那个还有一年契的美貌女子,年已十九;另一个容貌稍差一些,年十七,契约还有五年,都是二十岁以后
第九十九章 买个戏班(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