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救济模式越来越多地收获到好评。
首先是因为这个借贷还贷的方式很直观,移民们心里都清楚,在有合理投入的前提下,自家开荒的土地越多,将来还贷的压力就越小,因为更多的土地和土地里的产出会摊薄当初的借贷投入,二是充分考虑到了各家各户的不同情况,人口多劳力强的就多贷,人口少的也能依照自身条件借贷,这样既没有因为强制性的一刀切造成家庭负担增加、浪费和短缺。
这种方式也使得浪费和不良贷款大为减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久后,这种垦荒借贷的方式得到普遍实行,到后来还形成了一系列更细化的法律文件,除了《联邦救济法》外,还有《联邦自由垦荒借贷法》等法律文件。
尤其是这个《联邦自由垦荒借贷法》,对后世的影响深远——因为该法案是朱北国李俊明和徐志联袂在参议院提出的,因此也叫《朱李徐法案》。
这个法案的借贷垦荒方式很开放——其核心是根本不限制垦荒面积,你有本事种多少就让你种多少,显然这一点很适合地广人稀的澳洲大陆和荒无人烟的南洋诸岛。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一些关键的细节,其中有当初任柯在紫霞岛垦荒时所做的贡献——比如按照单位面积制订的借贷标准,这种标准还分成很多档次,根据地域和土地性质的不同,标准也大不一样,又比如还有垦荒时间和连续种植时间的规定——《澳洲联邦自由垦荒借贷法》规定,对于无主荒地,垦荒人每年的垦荒数量要到放贷方备案,每年都要审核,而这些新开垦的荒地必须连续播种和种植
835 自由垦荒借贷法(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