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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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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 先从伙食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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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好像不违反《联邦机构法》吧?于是众人听了纷纷扰扰地回应道:
    这个嘛,貌似不能吧……
    我靠!还有这讲究?
    好像是的,前一阵子参议院好像通过了一个法律,我们都举手同意了的。
    为什么我没印象?
    因为你当时正在会场里打瞌睡!迷迷糊糊的就举手了……
    然而众人议论归议论,但是面对韩乐天提出的这个质疑,大伙居然都一时说不出个标准答案,于是最后都不约而同地望着该法律的始作俑者——李俊明李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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