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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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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 租借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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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卫物资,给予联邦总统认为与澳洲联邦国防和重大国家利益有至关重要之关系的国家政府与地方组织……”。

    根据后来解密的国家档案资料,这个法案其实是一个修正案,最初的法案是这样写的:

    “……以任何方式……售卖、转移、交换、租赁、借出、或交付任何防卫物资,给予联邦总统认为与澳洲联邦国防和重大国家利益有至关重要之关系的国家政府与地方组织……”。

    明眼人立刻看出,正式法案里面少了“转移”和“交付”这两个词,据说这是以夏小鸥和曹丽梅为代表的某些联邦参议员们不那么愿意使用“转移”和“交付”这样看起来是无偿提供的字眼。

    但众所周知,当时的泗水自由邦除了一座破旧的港口和一座被战争搅乱的小城市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同时能入澳洲联邦的大佬们法眼的资源,只有挣扎生存在那里的五万八千名华人男女老少,所以,对于这个法案的实际执行人----联邦总统孙绍兴而言,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个法案能操作的只有“租赁和借出”了。

    怪不得当时人们----包括法案提出人,都把这个法案简单地称为《租借法案》……

    这个法案被后世的历史学家们高度评价,甚至写进了许多中学和大学的历史教科书——最具代表性的是竹园公学的历史教科书,教材里是这样写道:

    “……不管后人对澳洲人的这个做法如何评头论足,《租借法案》的提出在当时是意义重大的,也是挽救泗水自由邦这个国家的唯一方式……

    因为,在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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