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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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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 泗水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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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经营着海船、铁路、港口、货栈,以及大大小小的矿山、伐木场、各种香辛料种植园和甘蔗、橡胶、烟草种植园。

    然而,历史学家们也不得不指出的是,在泗水自由邦刚刚建立的那些年里,也就是在这些公司的商队时代,他们的所谓的贸易运输生意并不干净纯洁。

    这也难怪,要知道,在那个战乱和敌视遍布爪哇岛的时代,华人商队要想生存下来并不容易,他们都是武装商队,并且武装到了牙齿。

    就跟那些年在南洋海面上做“合法生意”四处穿梭的武装商船在遇到合适的条件会变成海盗一样,这些武装商队在丛林里经常干的事情是联合某个部落去洗劫另外某个部落,然后再分赃的罪恶勾当。

    他们甚至直接去打劫----显然,那些部落的战士们无论多么英勇,也难以战胜用五七式步枪、澳洲造多用途工兵铲和五七式手榴弹武装起来的商队。

    毕竟他们手里只有木矛的矛尖上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点金属,而且有的偏远部落甚至还处于石器时代。

    当然了,这种极端情况通常是发生在贸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时。

    当华人的商队遇到充满敌意的部落,试图阻碍商队的贸易时,一般来说,商队会首先选择与另外的部落联合,然后让他们自相残杀从中渔利。

    其实也就是汉人老祖宗早就玩的炉火纯青的“以夷制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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