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内下设警务、保安以及卫生三课……”
尽管中国的警察制出自于唐浩然之手,但是经过两年的实践,尤其是总督府建制之后,总督府的警察制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尽管其一如过去一般,作为总督府掌握的“第二武装力量”,但有些改变对于唐浩然而言无疑是极为陌生的,无论是总督府亦或是公司都是如此,他或许可以开个头,给予适当的提点,但精力有限的他不可能兼顾一切,对于第一次来警察部视察的他而言,这会也只能借助他人之口加以了解。
“现在驻军还干涉民政吗?”
驻军干涉民政,这是战争的必然,毕竟当初民政官亦需要依靠军队于地方建立统治,警察同样也需军队的帮助,互为依存,由此便导致了警察不得不沦为军队的帮衬。直到两个月前,鉴于局势已经稳定,才由总督府签署命令,将警察权从军队和宪兵手中集中到警察机关,禁止军部干涉民政。同时要求警察建立覆盖三省的警察机关。
实际上,这是唐浩然施政的一个原则之一——避免任何威胁到其统治的可能因素,不设各省巡抚或省长,则是为了避免于行政上没人威胁到唐浩然的地位。而杜绝军队干涉民政,则是为了阻止军队“地盘化”,进而形成半独立之势。
或许在后世唐浩然并没有理政的经验,但是通过对历史的了解,他却知道如何避免自身的军阀化。尤其是现在根基不稳时,如何避免“二把手”对“一把手”的威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设“二把手”,所谓的民政、军事以至警察部,在权力分置以及平行设置之间,实际上其权力不仅受到
第45章 警察部(求月票)(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