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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骚重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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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一章 天堂般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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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各种外国品牌就进了中国,5年后联乡能活的怎么样还不知道呢,现在这么样的直接限制对方10年好像是有点过分了。而笔记本行业的话,到10年以后联乡会不会进入这个行业也不知道,10年还真是有点遥远……

    “那这样吧,6年,笔记本和整机电脑行业都不许进入,正好6年就是到2000年,凑个整数!”他说道。

    贾鸿渐一听这个话,基本上觉得砍价砍得也差不多了,按照历史上的技术水平来说,2000年之前发售“爱疯”手机也有点不太可能,基本上华夏高科要真正的发威那都是要等到2000年之后了,“行!那咱们就来列合同吧!”

    这么来来回回的列合同和讨论细节了几个小时之后,贾鸿渐代表着华夏高科终于跟刘传志的联乡公司签下了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刘传志的联乡公司在未来不能以任何理由起诉罗征等30名工程师将94年4月份之前在联乡公司研发的技术用于别的公司产品之上,同时这些人在6年之内不得参与开发与联乡公司品牌整机与笔记本型电脑产品线有竞争的产品。同时,华夏高科出资1000万元与联乡公司组成合资公司,联乡公司将派出包括罗征在内的30名在职工程师,同时还会把倪广南这个总工派过去。在1995年12月31日前,华夏高科可以不论市值而以固定的600万元人民币资金赎买回联想公司所占的40股份,同时在1995年12月31日前,联乡公司和华夏高科不得从合资公司中分红。如果超过1995年12月31日华夏高科还为购回联想公司股份,则在96年12月31日前需

第二二一章 天堂般的公司(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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