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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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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逢场作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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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上名气不小,来的时间不长,可已经远近闻名了,连刘钧都早有耳闻,都说这姑娘先前头次接客,来自武昌的一个客商,就花了整整三百两银子。而那以后,每晚也至少十两银子。而且十两银子并不能就一亲芳泽,你还得先排队,先送礼物,先请喝茶等等,总之,过夜之前差不多还得花十两,然后睡一晚十两,一次至少二十两。若是包她的场,或请她出去,一天则是三十两银子,贵的惊人。

    这个大同婆娘才刚刚十六,缠了一双三寸金莲,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李凤姐。正是那游龙戏凤里面,被皇帝一眼看中,强行调戏,然后她哥哥请总兵发兵前来,结果皇帝亮出身份,直接霸王硬上弓了的那位李凤姐。

    这个李凤姐确实很漂亮,身才高挑,皮肤白腻,特别是她很会妆扮,并不是只如那些歪妓一样的只会面上扑白-粉,而是真的妆扮得宜,特别是身上的衣服头饰都相当的新潮,而且一出口说话声音绵软,特别明显感觉到有不错的文化底子,这样的女子,不红才怪。

    另一个扬州瘦马则有些楚楚动人,腰细的惊人,盈盈一握,胸也很平,不是刘钧喜好的,但那种我见犹怜的模样,估计很能激发一些人的保护**,而且这姑娘琴弹的特别好,嗓子也棒,清唱起曲调来真的很动听,有如天籁,刘钧都不知道沈曼从哪找来这么好的两个头牌。

    不过大同婆娘有一双小脚,扬州瘦马则平胸,两个虽都不错,但刘钧却也只是欣赏,并不是他的菜。倒是沈曼,二十多岁的年纪,成熟妙曼,难得还没有小脚,说话又风趣,刘钧更喜欢些。

   

第97章 逢场作戏(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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