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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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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节 扑朔迷离缉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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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凶手正是陈的得力助手常凯。在常凯的日记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看总理(乔夫)致蔡鹤卿先生书,益愤洪兴陆正雄之罪不容诛。余之诛陆,乃出于为革命、为本党之大义,由余一人自任其责,毫无求功、求知之意。然而总理最后信我与重我者,亦未始非由此事而起,但余与总理始终未提及此事也。”

    另一个原因是陈琦美与应夔丞渊源颇深。陈琦美,1878年生,湖州人,于1903年来到上海,在一家丝栈当助理会计。因为他弟弟陈琦采帮青帮大佬范高头的手下赢了官司,范主动提出与陈琦美结拜,使陈也一跃进入“大”字辈。大约就在这时候,陈琦美结识了应夔丞。1906年范高头事发,陈琦美远赴日本,先在东京警监学校学警察法律,后转入乔夫创办的成城学校学军事。1908年,他回上海设立同盟会秘密机关,将应夔丞吸收入会。应家房屋很多,遇有机密事件陈琦美常去借用。

    陈有口齿、主意、手段、行动“四捷”之称,据说当时上海的戏园、茶馆、澡堂、酒楼、妓院,哪个角落都有他的党羽。光绪三十四年7月底,革命党中部总会成立,他被推举为庶务部长。

    在革命时一些会党大佬也出面为革命效力。上海光复后陈琦美当上革命军驻沪都督,靠的是会党人士以恐怖手段控制会场,而都督府参谋部谍报科科长正是应夔丞。后来应组织共进会,报纸广告中列在第一位的发起人就是陈琦美。

    宋遁初在离开革命党前,陈琦美、应夔丞等人为他设宴,意图弥合乔夫和宋遁初的矛盾。席间陈向宋问组阁之策,宋答以“大公无党

第三百零一节 扑朔迷离缉凶徒(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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