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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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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节 帝国架构终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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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连任,每两年改选一半(第一届联合议会议员可以有一半任期为六年),如果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由相应省份的联合议会进行推选递补。所有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均需联合议会半数以上人员通过,修改宪法需要四分之三多数批准通过。联合议会有权以三分之二多数否决联合议会的提案,有权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对于政府的不信任提案,从而提请参议院解散政府重新组阁。

    四、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国家最高法院、国家最高检察院)

    国家最高法院宪法**官共九人,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任期终身。如果遇到缺额,由首相提名任命,并需经过参联两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报请皇帝审批任命。**官行使宪法最终解释权和其他宪法赋予的权利。国家最高法院、国家最高检察院院长任期五年,由首相提名任命,并需经过参联两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对参联两会负责。两院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国家最高司法权利。

    五、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务院)

    政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负责,总理、副总理任期五年,由首相提名任命,并需经过参联两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对参联两会负责,下属各部门主管对总理负责。下属主要部门为行政部、国防部、外交部、财政金融部、税务部、海关总署、交通部、平衡发展部、监察部、国土安全部(情调局)、社会调查部(统调局)、文化部、教育部、信息部、重工业部、航空航天部、轻工业部、商业部、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警务部、旅游部、公共事业部、自然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统计总署、廉政总

第四百四十四节 帝国架构终成型(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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