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返回外海前拦住他们,还是有机会的。这些海寇除了随处可以兑换的金票外。还抢掠了一批债券和珠宝。这些东西,势必是需要通过渠道销赃的。而且他们也需要补充大批物资、粮食,甚至是定制新的船只,以便巢穴中的家眷们生活所需。
据调查,海龙团的海寇并没有足够的马匹,因此是步行前来。速度不可能太快。再加上销赃、补充物资等行动都需要时间,如果松江军行动够快,未必不能拦下他们。
甘兴收到的命令,正是基于这种情况下发的:
据秘密情报,海龙团在宁海郡泉州府望海县,有一个隐蔽的窝点。该伙海寇极有可能停留在望海县销赃、补充物资,随后返回外海。总督府已派遣两百骑兵紧急赶赴松江,军情处务必做好接应准备,并寻找熟悉宁海地形的向导。越境绞杀海寇——若可以,尽量生擒。
除了这条令人惊奇的命令外,后面还追加了一句:如非万不得已,尽可能不要暴露松江军的身份。
按帝国的律令,是不允许跨郡抓捕的。一郡的罪犯若是逃到郡外,只能申请发布海捕公文,请其他郡甚至是全帝国协助追查。陈武清剿这股流窜到乌山的海寇,本应该也走这个路线。但问题是。宁海郡本身的军力羸弱不堪,效率更是难以保证。甚至内里就有不止一个跟海寇有勾结的。想要走这条路,等海捕公文发下去,海龙团的人早就在外海上逍遥了。
何况,就算公文立即下达,陈武也不看好宁海郡的守军。真要是有那个本事,还能让海寇那么嚣张?
既然没办法指望别人。那就只能自己来。
第二百八十七章 跨境追杀(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