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属于巴黎和会签订的条约的一部分)的规定,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除了要割让大批领土之外,还要将包括达达尼尔海峡及博斯普鲁斯海峡两旁的“海峡地区”划为非军事区,且协约国拥有对该地区的军事行动权。
不光如此,还包括:美、英、法、意、日、俄六国组成“海峡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内航运、灯塔管理及领航等事宜。且奥斯曼必须废除征兵制,全国兵力不得超过45000人,且不得拥有重型武器及空军、海军,亦不可以有大型商船。
这么说吧,奥斯曼土耳其几乎被协约国集团掏空了,而达达尼尔海峡和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实际控制权也落在了六国组成的“海峡管理委员会”手里。
不过众所周知,奥斯曼土耳其被迫在条约上签字没多久,随着凯末尔领导的革命爆发,并打败了希腊之后,协约国只能宣布《色佛尔条约》失效,在1923年通过谈判用《洛桑条约》取代了《色佛尔条约》。
根据《洛桑条约》,土耳其的独立和主权得到了维护,但是关于海峡的管理问题,依然不是土耳其能说了算的。海峡周边依然属于非军事区,并且为了保障各国通行海峡的权力,海峡通行管理权依然属于六国集团的海峡管理委员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1936年,从1934年开始,随着德意日法西斯势力的崛起,国际秩序面临新一轮的洗牌,在土耳其人的不断要求,以及英法对世界控制力实际下降的情况下,在蒙特勒召开的国际会议上重新修改了《洛桑条约》的海峡附件,这也就是后来的《蒙特勒公约》。
按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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