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所以,可以将区块链定义为一种智能契约形态,区块链的技术需要保障智能契约永远不被伤害。不仅如此,在维系智能契约相互信任的同时,还能够实现互相不侵犯彼此之间的隐私权利,每个参与方决定多少权利可以公开和分享。总之,区块链的所有参与方并非是被动的,一切行为都处于可控的范围。
在当今社会,人们面临两个问题:其一,财产的货币化。在农工社会,财产也许是一块土地或者是黄金、白银、住房、工厂、机器。但是,现在人们财富的基本形态是货币形态,不得不将货币存入商业银行。但是,如何保证所选择的是没有风险的商业银行?没有可能。也就是,人们的身家性命其实是掌握在不能控制的金融系统上。
其二,现在人们的身份需要政府机构或者商业机构背书,例如身份证、驾照、保险卡。上述两个问题,从身家性命到身份证明,都是需要和国家或者金融机构建立密不可分的关系。
于是,就会发生一系列问题。首先是信用危机,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存在破产的问题;其次是这些机构的效率问题;第三是成本问题,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第四是便利问题。而区块链的发明和应用,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困扰。因为,区块链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人们可自组织,可以主动控制隐私权,可以通过智能契约实现对自己财富的监督,同时摆脱对自己身份的确认的被动状态,不再会发生如何证明「我是我」的情况。
当然,区块链对政府、企业、银行,也都具有正面意义。对于政府来讲,它也可以用区块链和民众建立新的契约关系。对
第七百三十章 和金融魔鬼约会(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