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火焰,一旦沾上,就无法熄灭的火焰。
这种能力很强大,但缺点同样明显,使用这种能力越多,体温就会变得越高,最终神恩者本人也会因为过度累积的高温而脱水而死。
人类能承受的体温,只是40度而已。
狗头人的动作极其敏捷,它轻轻一点地面,便在火焰及身前以更快的速度折向一旁,紧接着在一侧的建筑墙壁上借力反蹬,再次扑向兰度。
“来多少次也一样呢。”兰度笑了笑道,他一抬手,两枚拳大的玻璃球一先一后飞了出去。
原来的神恩者随身只带了一些弹珠,而兰度仗着精神力的优势,竟然用的是大块的玻璃球,这东西产生的火焰足有脑袋那么大。
而且,由于玻璃本身的重量,这么大的玻璃球投掷起来格外趁手。
狗头人第二次变相,高高跃起,此时,它离兰度的距离不过两米,只要落下,它相信自己的爪子就能让兰度记住什么叫做剧痛。
兰度只是一笑,抬手,晃了晃。
强烈的闪光晃花了狗头人的眼,那只是一块很普通的梳妆镜,大约是从某位女士的化妆盒里拿出来的,并不大,但是……它却是玻璃的!
狗头人的眼睛刺痛无比,它心知不好,但身在空中却无处可借力,只有护住要害,猛扑向兰度。
这一扑,便落了空,迎接它的是那块镜子化成的魔法火焰。这火焰如附骨之蛆一般粘着它的皮毛,熊熊燃烧起来。
魔法的火焰是永不熄灭的,除非其上的魔法元素消耗殆尽。但在那之前,如此数量的玻璃之火,足以将狗头人的毛皮点燃一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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