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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陆权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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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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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找到了可以平衡东西方贸易巨大顺差的方法,只是这个方法绝不是欧洲所需要的,路易十四显然是一个不愿长期欠款之人,在他亲政的数年,就将首相马扎然手上欠下的上亿里弗尔还掉。
    路易十四连续邀请了波米西亚、丹麦、奥地利、瑞典、英国等欧洲主要国家的驻法使节,一起参加宴会,企图商讨出一个可以解决与东方贸易不平衡的办法。
    只是这种由生产力差距决定的贸易平衡,除非你的生产力能够迎头赶上,或者干脆闭关锁国,否则注定无解,当然,最后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选择战争。
    法国此时已隐隐的欧洲第一强国之称,只是路易十四还不至于选择挑战远东第一强国,这样的商讨注定毫无结果。
    当各国使节都离开后,英国使节却留了下来,英国使节是来与未法国签订密约,希望可以联手对荷兰发起战争。
    这将是第三次英荷战争,前二次的英荷战争分别在大明弘光八年(西元1652年)和弘光二十一年,(西元1665年),第一次英荷战争的原因是由于英国议会在大明弘光七年时,颁布著名的《航海条例》,规定一切在欧洲、美洲、非洲生产的商品,只有在英国船员管理的英国船只上才能运送到英国本土。
    荷兰国土面积只有四万平方公里,最盛时却拥有1万6千艘商船,海上运输线等于是荷兰的生命线,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无疑极大损害了荷兰的利益,最终双方在第二年爆发战争,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以英国取得胜利告终,双方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被迫承认了英国的《航海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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