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间便将一管毛笔蘸饱了墨汁递到了常公子手中。
这是什么毛病?
真他妈奇葩呀!
就差临门一脚的时候竟然要吟诗?这得多小清新的文艺腔啊!这是典型的文青病啊!不,这简直就是文艺青年和二|逼青年的杂交混合体!这是要被世人唾骂一万年的呀!
常笑自以为也是见过世面的,什么古怪的癖好他都见过一些,再不济也多少听说过,但是在这个就要上马扬鞭一冲千里的时候竟然还要吟诗的,他还是首次遇到,首次听到。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孤陋寡闻。
常笑震惊的看着这位一本正经拧眉思忖的常公子,此时他头一次以姓常为耻!再看看这常公子的下身,常笑一阵皱眉,公子爷,你那玩意儿都支起来还装什么文化人呀!
常笑突然觉得,或许那些文青们本就如此,下半身都已经禽兽了,上半身还要坚持自己是君子,扭捏之中玩着风雅。
常笑本来是目呲欲裂气愤不已,此时被这奇葩公子一搞,气全都泄了,就觉浑身无力。
这常公子或许还真是有些才学的,手中抓起笔来略微想了想便笔走龙蛇,在小厮背上的宣纸上挥毫写了起来。
常笑当真是好奇,很好奇,好奇的要死啊!
一个男人在这种精|虫上脑的时候不提枪上马,究竟会写出个什么东西来。
反正常笑在这里就是空气,谁都看不见他,他便凑近了,探头望去。
就见这常公子一行行楷书写得倒也端正大气,虽然是繁体字,但寥寥几个字并不影响常笑认知。
“红裘袄中灯下雪,本是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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