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没有回书房,而是回到了卧室,好好的休息一番,调养精神。
现在的常笑因为不停地以真气焙炼金铁,也等于是在进行苦行僧般的修炼,真气日渐充足,休息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即便再累,只要吃饱喝足休息三个时辰便会精神抖擞。
随后常笑带着一个布袋出了城,独自一人,一个下人都不带。
林管事和王贵本来要跟去,但被常笑一口回绝,开玩笑,常笑要去试枪,当然不能带人去。
常笑最终还是多做了三颗子弹,总计带了五颗。并且多带了一根枪管,一旦枪管坏掉,便可更换。其余的部件耐用性应该足够坚持四五发子弹的冲击。
常笑独自一个人骑马出了京城,随便找了个山沟便钻了进去。
这年头要想找一块四周无人的荒山野岭实在是容易的很,常笑每每觉得,在这个时代要是杀个把人,当真是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没有遍布整个城市的摄像头,荒山野岭也适合处理尸体,随便丢了,第二天说不定就被什么野兽吃成一堆白骨了。
常笑坐在地上,将步枪的各个组件一一拼凑起来,这把枪长度接近八十厘米,枪管很长,枪托是用梨木头做成,模样怪里怪气,常笑确实是个没什么美感的人,他更注重实用一些,所以这把枪若是拿到前世去,肯定是会被人当成是一个大号丑陋的玩具。
常笑用脚步丈量了八百步的距离,约莫六百余米,将一张红纸贴在了一块石头上,转身走回。
常笑仔细检查一番,将子弹送入弹膛,他现在其实有些恐惧,他怕炸膛。
他原本以为自己对枪熟到了不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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