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笑容和优雅的风度,有修长的手指和性感的关节,都要喜欢穿黑色却又没有冷酷的感觉。都要聪明世故。
我一直在以他为标准挑选着,再加上我自己难以抛弃的要求。可我却一直以为我在以我的标准游戏人间。但是,我潜意识中受到了他,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迷恋过的人的影响。而我却忘了,那些人都不是他。所以,根本没有人会让我满意。没有人。
眼前的这个年轻的派普把我带到了另一间安静幽雅的咖啡馆,为我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平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发现,他的眼睛和他父亲简直如出一辙。
是的,我猜出了他的身份。相同的姓氏,相似的面容。如果我再猜不出来我就是个笨蛋了。
海因里希·派普。那个素未谋面的,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博士的大儿子。
“你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吗?”我讨厌这样沉默的气氛。
“您愿意说的话自然会说的。”很聪明的回答。
“那个混蛋是我的未婚夫。我和他在一个酒会上相识。然后他妈妈打电话给我,说想要和我近一步认识。鬼知道她怎么知道的我的电话!而我对他又有些好感,所以就开始了交往。到今天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而在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时候,他妈妈打电话给我,代他向我求婚!”
对面的人嘴角不断上扬,我却冷哼了一声。
“想笑就笑吧,那家伙就是个白痴!他自己还不是在酒吧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却不知道从哪儿弄来我和他交往之前与前男友接吻的照片来质问我!真是好笑,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然后,就是你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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