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就见那长鼻尖牙的家伙一爪子又扫了过来。下意识之下,他只能抬手去挡,本以为接来了两条胳膊怕是保不住了,可在此万分危急时刻,突然听到那獠牙嘴中突然传出来一声痛呼。
原来,孤夜情急之下丢出来的长戈正好砸在了狼布的细腰上。众所周知,犬科动物的特点都是铜头铁骨豆腐腰,且狼尤为甚之。而狼布身体里融合的恰恰便是草原风狼的精血,燃烧血脉之力后变化的形体当然在具备风狼优点的同时,也继承了其缺点。
然孤夜的这一戈,好死不死的恰恰砸在其“豆腐”腰上面,三瓮之力的爆发一击,哪怕是实力再强总也够其喝一壶的。狼布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刚才砸过来的不是没有尖刃的戈,而是枪的话。那么可就印证了那句帅不过三秒的戏言了。
趁此机会,蛮九连忙打滚往墙角方向躲开去。蛮九脸色发白心有余悸,要知道那刚刚拍下来的爪子可是才距离自己不到一步距离,他甚至可以闻到从那张长着獠牙的大嘴里呼出来的腥臭味。
狼布吃痛之下立马回头查看,此刻其心里也是震惊不已,他不知道刚才的这一击是对方侥幸所致还是真掌握了弱点。风狼的这个弊端是在融合了血脉之后才得以发现的,就连常年在草原上讨生活的族人们都不甚清楚。
狼布坚信原因是前者,所以他此时也顾不上身后的蛮九了,而是要击杀孤夜,好让这个秘密少一个人知道。燃烧血脉之力本就是要先斩燕军首领的,现在看来是又多了个理由。
“胖子快躲开!他现在不是你能挡得住的……”
见对方眼中杀气勃发,孤夜便意识
兵出孤山 第七十七章:血脉之力(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