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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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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新税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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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力。现在咱们立国已经五十余年,对此自然不可能再放纵,因此需要好好收拾一下这帮人,让他们知道世道已经变了,以后必须按照规矩纳税。”
    其实,蔡道的兄弟蔡豪、蔡爵曾经就做过走私生意。那时候国家刚刚开发河间地区没多久,他们兄弟二人与发小徐仲武一起,在河间与东岸大草原之间倒卖各类商品。这些商品,究竟有没有去东岸政府设在乌江两岸的海关分支机构缴纳进出口关税,委实是很难说的事情。蔡道估摸着,也许有的纳税了,有的没有,总之是有偷漏税的嫌疑的。但那个年代大部分人都如此,政府征税人员也少得可怜,监管不到位,光靠商人自觉那是不可能的,就连营业税、消费税什么的也只能和这些人商量着一个固定额度来征收。对于征收难度更大的进出口关税来说,简直就是放任自流,负责代收关税的海关也只能抓大放小,即集中力量在各个港口对主要贸易公司的船只所携货物进行征税,其他的说实话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当然蔡氏兄弟现在已经不这么干了,他们在河间北部租赁了大片山坡,搞起来从远东引进的油桐树种植园,然后也采买一些产自附近的马黛茶、畜牧制品、木材、药草等特产,打包运输至乌江之畔的码头,卖给来自东岸大草原上的客商。这些生意,基本都是很“清白”的,虽然不免有逃税、漏税的项目,但说实话已经很少了,可以说是纳税模范。
    其实如同蔡氏兄弟一样的人很多,且也呈越来越多的趋势,主要原因还是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征税人员的日益增多,偷逃税款的风险比起以往已经放大了许多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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