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分布广泛,是一个巨大的“存在“。唐崖土司便是这巨大存在最为鲜活的例证“之一“按照《清史稿》的总结,外藩二国,内地七省,都曾遍布土司。雍正十二年夏四月,湖广容美土司(中心在今鹤峰县),首先“改土归流“。紧接其后,五月,“施南宣抚司改设流官“,唐崖属施南,唐崖土司的“气数“到此终结。六月,“湖广忠冈等十五土司改设流官“,整个湖广(湖南湖北)的土司制度被彻底“廓清“(以上引文并见《清史稿·九·世宗纪》)。清政府之所以先对容美、施南迅猛下手,实在因为这一地带深人内地,久为清朝的心腹之患。各土司都曾为“前明“出兵效命,唐崖土司城的牌坊就是明廷对唐崖战功的褒赏。入清之后,大量“不逞之徒“,包括前明遗老,拥入土司领域避难,伺机“蠢动“。李自成余部在这一带建立根据地,打了二十几年游击。吴三桂造反之日,势力也到达湖广诸土司;近年出土的一方“唐崖长官司印“,竟是吴三桂“伪周“所颁。这一切不能不令清廷寝食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