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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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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二十四章 河道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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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六年时以左副都御史,经理河道。
    朱衡乃与潘季驯并论的廉臣能臣,在河南时治理河道政绩卓著,但就是这样一位名臣,堂堂工部尚书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百姓围住府邸上门讨薪,于是成为官场笑柄。
    而林延潮发给河工的雇役银,就是打算用青苗钱的利息支付的。
    林延潮当初初衷,就是用青苗法借钱给有田的百姓去安心种田,专心生产,不用被迫服河工役,让没田的百姓修河堤,以工代赈。
    再用青苗法的利息钱,来支付雇役银。
    这初衷本是很好的,但也要民役们肯信任官府,因为要拖到秋后青苗钱收上来后,百姓才能拿钱。但出人意料时,归德府内治下的老百姓,没有一人怀疑林延潮的信用,用行动来表示支持。
    不过老百姓肯支持是解了林延潮燃眉之急,但河工料木又是一个大难题。
    林延潮对黄越问道:“能不能说一说,让那些料木商赊欠一二,待秋后再还。若是能答允,本官承诺明年河堤岁修还是找他们。”
    黄越是知道林延潮的底细,同知署的官方账面上,也就五万两河工银。这还是林延潮暂署知府事后,从府里户房直接转入同知署的账上,否则按照官场截留的规矩,这五万两能有三万两到手中就算不错了。
    这五万两银子有一万二千两先拨到黄越手中,剩下三万八千两都存入了农商钱庄的账目上。
    这三万八千两以青苗钱的名义贷给老百姓,两成五利息收回,那就是四万七千五百两,就算一年内拿不到这么多,但也可从钱庄里拿钱先垫上。不过

八百二十四章 河道来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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