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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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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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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在前,以负担重役,把丁粮少的小户、贫户编在后,以当轻役。前为大户如虎头,后为小户为鼠尾。
    “但行一条鞭法后,朝廷由民收民解,改由官收官解,不许地方里家,先年收头,将银两径收私家,再缴送官府。”
    “官收官解行之,故而若不根除官吏贪墨之害,那么一条鞭法即为害法,而非良法。”
    众官员们闻言露出思索之策,一条鞭法对于大明地方征税制度的改变是深远的。
    除了不再以丁粮多寡,改以田亩多寡征税外,还将原来民收民解变为官收官解。
    原来朱元璋深怕官吏下乡剥削百姓,故而在民间,设立粮长,让大户充当。由粮长向民间收粮再缴纳给朝廷。结果粮长有了权力,却鱼肉乡里。
    但结果却是老百姓既免不了被官府剥削,还要被粮长剥削一手。
    张居正设立一条鞭法,就决心革除这个弊病。
    一条鞭法,从民收民解,再次恢复为官收官解,但如此不是又回到老路,你张居正有什么办法,杜绝老百姓被官吏剥削呢?
    张居正的办法,就是立柜头。
    什么是立柜头?就是在缴税时,令各县设置一柜,柜上开口,纳税的百姓,将银子封好后,自己填写姓名银数,由官秤称重后,再投入柜中。
    这柜子官吏上缴前不许开柜,同时老百姓自己缴银,不经他人揽收。如此杜绝官吏上下其手,老百姓可以自封投柜。
    不得不说,这办法实在是高啊!可以咱大明朝为了杜绝官吏贪污还是想尽了办法,张居正这等的官员,为了老百姓不

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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