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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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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九十六章 火耗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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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一查不是一个县,而是十几个县都存在拒收新钱的现象,或者是要他们另缴一笔火耗。
    此举令天子震怒。
    大明有了石见银山的输入后,准备将银钱,从称量货币改为银本位制。
    比如这二十万两倭银,铸成了三十万两万历银币,其中利差的部分就是铸币税。但此举遭到了地方官府的反对。
    因为原先称量货币时,火耗是归地方所有。朝廷铸币之后,等于火耗部分收入就归中央所有了。
    如此对于地方州县而言,如同短了一大笔收入,自然万历新钱遭到抵制反对。
    而这只是第一批银币,今年明朝与倭国在朝鲜铁山市贸将达到百万之数。
    林延潮代表朝廷,已与梅家等十几家海商谈妥。
    明朝海商与倭国,朝鲜商人交易,一律采用金银铜,其余一律拒收。
    而海商得来金银铜以及关税一律上缴给明朝,不得私自带回国内。明朝将负责派兵从辽东陆路将这笔钱运回京师,如此一来可以避免海上运输漂没的风险,二来明朝朝廷将海商所得的金银铜一律用万历银币的方式折算兑现。
    为了方便流通,明朝第一家票号就应运而生。票号总店设在京师,太仓,朝鲜铁山各有分号。海商在铁山将海贸得来的银两上缴给朝廷后,会从票号拿到一张银票作为凭据,然后海商到了京师或太仓都可以将银票兑现成白银,票号从中向海商们收一定的手续费,同时还能放贷。
    至于这票号归谁,也是引起了一番各势力的博弈。
    大约有十二家海商入股其

一千三百九十六章 火耗归公(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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