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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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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九十六章 火耗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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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摇头道:“这些漕丁每年修船造船向朝廷要钱,这开拨之前还要向朝廷拿一笔安家费,漕运时又向地方多收两三成耗米。兼之平日里有朝廷养着,用时又要这个要那个。朝廷对他们实在已是仁至义尽,眼下居然还敢与朝廷谈判,此风万万不可助长啊!”
    林延潮道:“沈相公,朝廷确实有体恤漕丁之意,但为何漕丁却年年逃亡,以至于到了雇佣民船运输漕粮的地步?”
    沈一贯闻言一阵沉默:“此中道理,一时难以辩明,仆只是怕以后酿成大患。”
    林延潮心道,什么是这些道理难以辨明,分明是李三才投向了沈一贯,在自己与他之间两头下注。
    林延潮,沈一贯二人心照不宣。
    林延潮道:“这新币在地方受阻,圣上要我们十日内拿出一个办法来,你看如何?”
    沈***:“地方有司阴阻,就必须严明律法,严惩几个以儆效尤。”
    林延潮道:“法令虽明,奈何人心不服。仆主张火耗归公,你看如何?”
    沈一贯闻言吃了一惊,但随即道:“难,难,难。”
    林延潮道:“这朝廷收上来的火耗,一则充公,二则作为地方官员的养廉银。”
    沈一贯一听到这里,立即道:“次辅,如此不是将羡余银变成明文了吗?”
    朝廷地方将民间百姓缴税的杂银碎银,统一再铸成官银。
    官府将杂银铸成官银必然有损耗,还有人工,器材的支出,这些一概归入火耗。
    一般这火耗是定在两成至三成之间,火耗多出来的部分就是羡余,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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