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西了。
哦,对了,在那个鉄钎子上,还找到了周言的指纹。
反正,不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讲,张某都是周言杀的,也只可能是周言杀的。
......
当然了,就算是这样,周言也肯定不会乖乖的认命,因为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杀过人,自己一直都在睡觉啊。
的确,周言的自述中,他一直都是在睡觉,而且他也没有杀人的动机。
但是在案发时,周言喝的酩酊大醉,在加上环境的压抑,精神上的恐惧,理论上,他是具有在极端情况下杀人的可能性。
就这样,案情往后推了整整三个月。
周言没钱,只能用法院分配的律师,这种律师大多数都不会对当事人太过于负责的,负责也没用,证据就摆在那,而且周言也没有亲属,没有朋友,连个给他跑腿上诉的人都没有。
最关键的是,在那之后的一天,周言突然爆发了精神病。
这下好了,一个精神不稳定的人,在极度惊恐的环境下杀了人,这个事儿几乎就坐实了。
......
周言放下了案件的记录。
其实从记录上‘死者的姓名被【张某】代替了’这一点上,就能知道,这份案宗并不是用原件复印下来的。
而是一份被简化和修改了的版本。
这也难怪,警方不可能把真的案件记录随便给别人看,给杀人凶手看那就更不可能了。
而真正的案件记录,肯定比现在周言手上的这一份还要详细,因
第六章 谁能帮帮我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