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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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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四 苏小姐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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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岛上众人闻讯后自然也是个个火冒三丈,很多人都主张说干脆别理会他,也别让他用电报。你要上奏北京朝廷?要分咱们的战利品?成不成姑且不论,先找个人自个儿把这消息慢慢送回北京去吧
    这么干确实很痛快,只是什么事情一旦上了委员会这个政治部门作正儿八经的讨论,就不可能像一般人那样随随便便行快意事了――委员会在经过一番激烈争论之后,并没有在电报这件事情上为难对方,仍然同意用无线电帮他发奏报。至于原因则是来自法律专家苏芜香的坚持――对方不懂规矩,那是对方的事情,我们这边还是应该按规矩行事。史可法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但那只是他个人的事情,我们这边就事论事即可,不应将其与同大明帝国在电报上面的技术合作混为一谈。
    到了最后,苏芜香好像在法庭上辩论那样,说了一段总结陈词――我们与明朝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观念想法差异极大,今后双方在合作中肯定还会有种种矛盾存在。如果每次出现矛盾,都将其扩大到整个合作范围中,那么双方的合作肯定持续不下去。所以就算不能大事化小,也绝不应该盲目把矛盾扩大,否则还不如趁早断绝关系呢
    委员会大部分人同意了她的观点,于是做出了上述决议――你史可法既然说要先上报朝廷,那就上报好了。等你的朝廷正儿八经派人来谈了咱们再奉陪,反正在谈判这一点上他们是一点不怕的――关键在于当初双方谈判招安条款时,李老爷子和赵立德等人早就防着明朝人以后眼红,特地在条款里清清楚楚写上了这么一条:琼海军的所有战争缴获

五四四 苏小姐的忽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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