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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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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零 大开眼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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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对于这件新鲜事情,这帮幕僚着实下了一番功夫,因为他们现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并不需要朝廷还款,实际上连王介山自己都不需要还――他是用新港口未来的经营权作为抵押,向短毛那家……琼海银行贷的款。未来港口的建设和经营都会交给短毛来干,用收入逐年还贷。”
    那幕僚也是专程去过一趟天津,把事情搞清楚了才赶回来的,这时候正捧着记录的纸张,把他打听来的消息一一向周延儒详细汇报:
    ――王璞从琼海银行里借的这笔“港口建设费”,总数是五十万两,贷期为十二年,年利率为一成,也就是百分之十。按照琼海银行提供的还款方式,到期连本带息需要偿还约**十六万两白银。但这笔银子并不是到时候一起还的,而是从贷款的次月就开始还,也就是从大明崇祯六年的二月份就开始还款,每月还一期,至大明崇祯十七年一月结束。总共一百四十四期,每期需要支付约五千九百两白银,六千不到的样子。对于天津府来说就不算是很大的压力了。
    然而这笔银子其实根本没离开银行金库,在借款手续完成之后王璞转手就把这笔钱支付给了琼海贸易公司名下的工程队,作为聘请他们修筑港口的资金。同时又与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天津府与琼海贸易公司合作开建设塘沽港口区。天津府负责提供地皮,政策支持和这五十万的启动资金,而贸易公司方面则承担主要建设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今后港口区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船只入港的引水,停泊,以及码头管理等费用,还有港区货物仓库的租金等等,这些收入在

七零零 大开眼界(上)(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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